县属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落实好人才工作有关优惠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高发〔2023〕13号)和《高台县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办法(试行)》(高发〔2023〕16号)相关规定,现就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资料提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高台县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
二、申报流程
引才补贴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组织部、人社局审核认定,审核认定通过后,补贴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高台县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办法(试行)》要求,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填报《高台县引进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高台县引进人才(全职)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高台县引进人才(柔性)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高台县引进人才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
4.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5.全职引才还需提供工资表复印件(经法人签字并附银行发放凭证)、考勤表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6.柔性引才还需提供在高台工作考勤,智力服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专利资料以及工资补助资料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如实填报资料,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纳入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2.资料一式两份均于2026年3月15日前报县人社局101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各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上报)。
联系电话:0936-6631589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